深圳消防卷盘设置要求
一、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 ф19的消防软管 ,其 长度宜为30.0m ;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 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 , 长度宜为30.0m 。
二、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 6mm的消防水枪 。
设置范围
一、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二、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
三、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
四、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五、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