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二消看起来有点晕乎,其实简单的来说就是:一次消防一般是开发商负责,二次消防一般是商业建筑的租户(使用者)要进行装修改造的时候,自己负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商服用房交付业主后,业主将会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其经营用途。在这个阶段,业主就需要经历二次消防的设计、验收、备案、抽查等监管程序。
如果属于小型项目,那么仅需消防设计备案,并在消防系统中申报,竣工后由消防部门决定是否纳入抽查范围;如果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业主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部门审核,并在竣工后进入验收程序。
如果是建筑总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建筑总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图书馆、劳动密集型生产车间,建筑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浴室、网吧、酒吧,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等等,这些建设工程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或特殊建筑工程。
消防二次装修改造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及面积分为消防设计备案手续和消防审核手续两种形式。
(1)消防设计审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消防备案设计审核,一种是消防设计审核;
(2)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3)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4)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5)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6)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办理时限,备案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1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每个地区不同,以当地规定办结时间为主;
(8)备案手续不办的最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最低罚款3万元最多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依据:《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新消防法由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