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华安想说是需要根据实际使用场所规定的,虽然大致相同。
比如
情况一:在展厅建筑内的室内库房、维修及加工用房与展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情况二:展厅建筑内使用燃油、燃气的厨房应靠展厅的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与展厅分隔,展厅内临时设置的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能加热设施。
消防规范是死的,消防设计是灵活的,因此这就要求消防设计公司的行业经验是否丰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实际的方案,帮助客户顺利通过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