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司新名称告知
各界合作伙伴,您好:
根据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以更好的姿态迎接更大的机遇与挑战,我司于2018年8月1日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新华安消防器材商行”(简称“华安消
防器材商行”)全面升级为“深圳市华安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简称“华安消防器材设备”)。同
时,原商行名称,公司印章未被注销,仍可正常使用,仍可代表我司,具有合法法律性!
因此从2017年11月1日正式起,我司将使用“华安消防器材设备”逐渐取代“华安消防器材商
行”开具发票等一切公司事务。现就更名后各项事务公告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名称变更不影响我公司法人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邮编等不变,但是开户行、账户有变,请知
悉;
三、原公司名称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仍在使用中,仍具有法律性,请知悉。
四、2017年11月1日之前,我公司以原商行名义与客户、业务单位订立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仍
然有效,相关债权债务及有关业务往来均由我公司依法承继和延续。请知悉;
我们对公司升级更名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的长期支持,不忘初
心,方得始终,希望前行的道路上,依然有你,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消防社会!
特此声明!
深圳市华安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一月0一日